首页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3. 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2001年) 3. 3. 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结合国家工业生产总量调控目标,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禁止被关闭淘汰企业的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向西部地区转移。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