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2年) 6.

6. 推进造纸、印染和化工等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比例较2010年不低于10%。(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