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1年) (三)
(三) 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
一是底数不清成为解决环境与健康问题的瓶颈。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再开展全国性或区域大规模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基础性、连续性的调查和监测也未能纳入常规工作。由于基础调查不足和基础数据缺乏,对我国环境污染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地区分布、健康损害程度和趋势演变等情况底数不清,不但给识别主要环境危险因子、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带来困难,而且也难以开展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并提出针对性治理措施。
二是对环境与健康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与方法。首先,现有环境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真正符合环境与健康工作需要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相关的基准研究基本上是空白。其次,环境与健康的管理手段不足,现行的许多环境管理制度及管理目标大多缺乏与健康问题的衔接,一些与环境与健康问题密切相关的重要环境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三是环境与健康工作基础能力亟待加强。从机构设置看,目前只在国家层面设立了专门机构,配置了有限人员,地方层面既无专门机构也无专门人员,严重影响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开展。从人才方面看,目前环境与健康领域缺乏优秀的领军人才和强大的支撑队伍。从科研方面看,长期的系统化基础研究不足,缺少规范的环境与健康调查技术方法,一些重要的领域如环境污染导致人体健康损害的致病机理、暴露途径、暴露生物标识物的确定,有害污染物的健康危害评价指标和分析测试技术,以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研究明显不足,研究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持不够,不能为有效应对环境健康事件、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从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看,目前环境与健康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公开尚未实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方面可操作性不强,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