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1年) 4.

4.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加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推动的东南亚和东亚国家环境与健康部长级论坛及主题工作组的有关工作;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环境与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我国目前已经签署的涉及环境与健康问题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提高履约能力以及国际交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