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 (三)

(三) 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根据我国环保工作的需要,组织制定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和计划。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发改委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环保“十一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推进重点企业、地区开展循环经济实践,指导其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