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 (十六)

(十六) 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中央和地方集中的排污费使用方面向循环经济项目和技术倾斜,重点支持清洁生产项目、“零排放”技术、循环利用技术等的示范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