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 七、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 七、 七、 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环保法规及相关政策 (十五) 建立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环保法规体系。加快研究和制定各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和污染控制配套法规,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建立行政代执行、环境准入等制度。 (十六) 完善排污收费政策,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中央和地方集中的排污费使用方面向循环经济项目和技术倾斜,重点支持清洁生产项目、“零排放”技术、循环利用技术等的示范和推广。 (十四)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