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要发挥以保护、教育、培训、科研和游憩等为目标的生态公益功能,做好合理的功能分区,实行分区管理。主要包括沙地保育区、宣教展示区、沙漠体验区、服务管理区等。

沙地保育区主要是利用现有人员和技术手段开展沙漠公园的植被保护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建立必要的保护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巩固建设成果,同时对具有植被恢复条件的和可能退化并对沙漠公园整体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可以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持续提高沙漠公园的生态功能。

宣教展示区主要开展以沙漠生态系统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修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如道路、展示牌及科普教育设施等。

沙漠体验区开展以不损害沙漠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游憩活动,建设必要的旅游装备设施和景点。

管理服务区主要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