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国气象局会同科技部共同负责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的管理,具体工作由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和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共同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国家气象科普基地申报单位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