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面向全国,重点面向全国民委系统及有关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招标项目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