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成果应用 第三十四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成果应用 第三十四条 管理办公室可通过要报、内参等形式上报,加强对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转化。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