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三、 基本原则 (三) 因地制宜,服务发展。 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全国双语和谐乡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历史背景和发展水平,研究探索不同语言类别、不同地域特征、不同发展水平的乡村(社区)双语和谐示范点建设模式,服务特色产业,服务就业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三、 基本原则 (三) 因地制宜,服务发展。 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历史背景和发展水平,研究探索不同语言类别、不同地域特征、不同发展水平的乡村(社区)双语和谐示范点建设模式,服务特色产业,服务就业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