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修改《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25年) 二、

二、 第三条修改为:“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专项项目等类型;根据资助规模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