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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3.2.3

国家核应急预案(2013年) 3.2.3

3 核设施核事故应急响应
3.2 指挥和协调

3.2.3 Ⅱ级响应

3.2.3.1 启动条件 3.2.3.2 应急处置 (1) 核设施营运单位组织开展工程抢险;撤离非应急人员,控制应急人员辐射照射;进行污染区标识或场区警戒,对出入场区人员、车辆等进行污染监测;做好与外部救援力量的协同准备… (2) 省核应急委组织实施气象观测预报、辐射监测,组织专家分析研判趋势;及时发布通告,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控制出入通道、心理援助等措施;根据信息发布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信… (3)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研究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组织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相关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会商,开展综合研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权威信息发布,稳定社会秩序;根据有关省级人… 3.2.3.3 响应终止
3.2.2.3 目录 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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