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应急预案(2013年) 3.1.4

3.1.4 去污洗消和医疗救治

去除或降低人员、设备、场所、环境等的放射性污染;组织对辐射损伤人员和非辐射损伤人员实施医学诊断及救治,包括现场救治、地方救治和专科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