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 六、

六、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将第七条第四项修改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