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11月) 将第二款修改为“经确认属于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经确认属于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将第二款修改为“经确认属于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启动应急预案;经确认属于二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启动应急预案”。

删除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