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11月) 二、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11月) 二、 二、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1年7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8号) 将第七条第二项修改为:“借展双方的单位证明材料”。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本决定,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引用法条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1) 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2015)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