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国家林草局实行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制度,列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都应当进行网上审批,所有审批信息都应当可查询、可追溯。
申请人通过网上审批平台提出申请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林草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向申请人发送的相关文书、颁发的各种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通过网上审批平台提出申请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林草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向申请人发送的相关文书、颁发的各种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行政许可证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