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前款(二)至(七)条件的,可以申请。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