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责令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10日内提交或者改正;逾期不提交或者改正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的;

未按时提交资助经费决算的;

提交的结题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

提交的资助经费决算手续不全或不符合填报要求的;

其他不符合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