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 四、 考核程序 (一) 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2013年) (一) 四、 考核程序 (一) 初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开展实地核查,并于当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环境保护部。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