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2017年)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颁布的《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取消“领队证”许可的有关要求,落实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多项赴台旅游的便民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决定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颁布的《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取消“领队证”许可的有关要求,落实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多项赴台旅游的便民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决定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 旅行社条例(2017)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1)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