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废止、修改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1.

1.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

删去第二条中的“和复印、打印经营单位或者个人”。

删去第八条。

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删去其中的“和复印、打印经营活动”、“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