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先行先试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奖励等多种形式,以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双跨单聘、离岗创业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