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革命文物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