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全国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中央财政…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中央补助、分级负责、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革命文物等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倾斜。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并接受财政、审计、文物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