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2020年) 第一章 国家救灾农药储备管理办法(暂行)(202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制度,保障粮食作物突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用药需求,做好国家救灾农药储备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救灾农药储备承储企业的选定、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国家救灾农药储备遵循企业储备、政府补助、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运行原则。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根据形势变化,确定国家救灾农药储备规模。农业农村部确定储备品种及形态,组织选定承储企业,下达储备计划及动用指令,负责事中事后… 第五条 国家救灾农药储备任务由企业自愿承担并自负盈亏,所需资金可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申请贷款解决,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利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采购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