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内容涉及项目单位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宜公开招标的;

投标人数有限,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规定其他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