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一条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招标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标主要是取得投标者对招标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方案和标底的建议;第二阶段招标按本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