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2年) 第十六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家水利电力部门会同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