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通知》(广局〔2010〕54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