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一、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四)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四) 一、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四) 将第六条修改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设置直播卫星提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区域内,个人因自用需要安装、使用直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应当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