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二、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 (十)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中的“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此外,对上述规章的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二、 修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 (十)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中的“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修改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此外,对上述规章的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修改。 (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