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2年) 第四章 审查 第三十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审查 第三十三条 规章草案及其说明经总局法制机构集体研究,由总局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按程序提出提请总局局务会议审议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