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十八、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6号公布)作出修改 (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四) 十八、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6号公布)作出修改 (四) 将第四条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