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九、

九、 对《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1999年12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10号公布)作出修改

将其中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修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