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六、 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一) 六、 对《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将第二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