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六)

(六) 删去第九条第二项中的“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