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二十五、 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一) 二十五、 对《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年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将第三条中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将第四条中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二十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