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七、 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公布)作出修改 (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22年) (四) 七、 对《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公布)作出修改 (四)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