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四十五、

四十五、 第六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一条,将第一款中的“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修改为“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