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3年) 一、 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试验区营商环境 (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3年) (三) 一、 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试验区营商环境 (三) 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试验区内试行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