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作出修改 (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十)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作出修改 (十) 第六十七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将其中的“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第三十一条”。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