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作出修改 (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章的决定(2016年) (三)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作出修改 (三) 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二条,删去该条中的“或者办事机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