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密码管理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规章送审稿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政策法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论证咨询。规章送审稿在起草过程中应当进行而未进行听证的,政策法规机构报局领导批准后,按照规定举行听证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政策法规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政策法规机构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评估。经过充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政策法规机构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报局领导协调或者报局务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