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10年) 第十七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1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政策法规司和局机关其他部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为的,依照该法及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