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8. 8. 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将第三款修改为:“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7. 目录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