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二十三、

二十三、 第二百七十五条修改为:“井筒穿过含水层段的井壁结构应当采用有效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二款:“井筒淋水超过每小时6m3时,应当进行壁后注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