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办法》等五部煤矿安全规章的决定(2015年) (十)

(十) 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条,将其中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当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验收”修改为“煤矿建设单位或者其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单位)组织验收时,应当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验收”。